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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教育系统各类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2023-05-1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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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巴里坤县逐步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现就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简介如下:

一、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学前三年全免)

2016年起,巴里坤县实行地方学前教育全免政策。

资助对象:对在全县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幼儿。

资助项目:免保教费、读本费,补助伙食费。

资助标准:

1、保教费:每生每年1100元补助,全年按9个月计算。

2、读本费:按照130元/生•年标准予以补助。

3、伙食费:按照8元/生•天的标准(统一为两餐一点),全年按200天予以补助;

4、取暖费:每生每年140元标准给予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两免一补(免学费、免教材费、寄宿生及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残疾儿童,此外我县还对义务段寄宿生进行交通费补助共六项补助内容。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2、免教材费:国家按小学90元、初中180元的生均标准予以补助,其余资金有自治区财政据实全额承担。

3、寄宿学生生活补助:2006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总数的86%进行补助,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2016年开始,地方财政在2006年执行的基础上提标扩面,达到生均每天12.5元伙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每生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提标扩面的资金按市、县财政5:5分担,并随自治区补助标准提高而提高。2020年下拨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9.81万元,已分配至各寄宿学校。

4、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2020年9月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进行补助,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资助范围:经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营养改善计划

2013年自治区对巴里坤县农村学生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每生每天4元营养餐补助。2014年县财政在自治区补助基础上增加1元,达到每生每天5元补助标准,每年按200天计,每生每年1000元。

6、寄宿生交通费补助

2011年地方财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给予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学校路途不定(巴里坤县运管站统一票价),按照每人每月回家两次,一年20次进行补助。

7、残疾学生补助

2011年自治县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随班就读、家庭困难、二等以上残疾学生给予每年一次性2000元补助。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普通高中“三免一补”政策

1、资助项目: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

2、资助对象:对县域内就读持有地方户籍的普通高中学生。

3、资助标准:学费(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教科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补助)、寄宿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含取暖费),给予寄宿学生适当生活补助每生每天10元、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010年国家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补助。

资助对象:巴里坤县普通高中在校生30%(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

认定条件:

1、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

3、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孤儿证明、烈士证、残疾证)。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书、病历等)。

5、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村、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村、镇、社区出具证明材料)

7、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上进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村、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实施补助。实行毎生毎年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档标准,根据实际,符合认定条件1-5条其中之一的学生毎年资助3000元;符合认定条件第6条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符合认定第7条的学生每年资助1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2009年地方财政对巴里坤地方户籍在疆内、外中等职业全日制学校注册学籍的所有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地方补助。

资助对象:巴里坤地方户籍在疆内、外中等职业全日制学校注册学籍的所有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五、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一)低保大学生救助

2013年起,地方财政对哈密地方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等教育学生给予救助。

资助对象:哈密地方户籍城乡低保在疆内、外全日制正式学籍高等教育学生。

资助标准:对就读高职、大学期间的新入学大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学费救助5000元、疆内大学生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费补助;疆外大学生每月给予600元生活费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同时对就读研究生期间的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学费救助7000元、每生每年生活补助3000元。

(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家庭大学生救助

2016年起,地方财政对全县建档立卡农村地方户籍贫困户中在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等教育学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县农村地方户籍贫困户中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等教育学生

资助标准:对就读高职、大学期间的新入学大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学费救助5000元、疆内大学生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费补助;疆外大学生每月给予600元生活费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同时对就读研究生期间的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学费补助7000元、每生每年生活补助3000元。

(三)援疆助学金政策

2017年,哈密市利用援疆资金对就读疆外全日制高校,且有正式学籍的巴里坤地方户籍学生给予补助。

资助对象:巴里坤地方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烈士、残疾军人子女及孤儿

资助标准:在疆外就读大学生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其他高等教育各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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