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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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巴里坤县2024年度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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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2024年度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和稳定农牧民收入,根据《关于印发<哈密市2024年度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市农发【2024】12号)要求,结合自治县实际,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章节设置

    《政策》共五节内容,其中:

第一节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与实施原则

第二节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

第三节内容主要包括责任主体与工作流程。

第四节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方案。

    第五节内容主要包括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是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稳定。

二是坚持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乡(镇)”。

三是坚持“五到户(项目单位)”。

四是坚持“责权利”相结合。

五是坚持“封顶保底”。

六是坚持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全县共落实草原补助奖励总面积1826.096万亩,其中:禁牧草原364万亩(全部为一般性禁牧),补助资金为2184万元;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草原1462.096万亩,奖励资金为3655.24万元。2024年发放补助奖励资金5839.24万元。

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温性荒漠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

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放牧管理,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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