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巴里坤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由巴里坤县发改委负责起草制定《巴里坤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经2024年5月20日巴里坤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巴里坤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从总则、轮换方式及程序、质量品质检测、轮换资金与费用、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对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轮换原则和架空期、轮出销售,轮换条件及计划、质量检测标准、轮换风险控制、各部门主要职责以及违法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进一步完善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体系,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三、制定办法后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是《巴里坤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了储备粮轮换管理的相关制度,提高了我县储备粮轮换管理的能力。二是明确轮换架空期、延迟架空时限以及轮换申请流程,在下达的轮换计划中规定的储备粮质量、品种、库点、库号,推动轮换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相关部门职责,由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县财政局按规定标准根据实际轮换数量保障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县分行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信贷政策,根据县级储备粮规模及轮换计划等,及时、足额安排县级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对发放的县级储备粮信贷资金实施监督和管理。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应当对县级储备粮的轮换给予支持和协助。四是储备粮轮换时的资金和费用问题。
四、征求意见情况
县发改委起草的《巴里坤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向县财政局、农发行巴里坤县支行、巴里坤县收储公司等3个单位发函征求意见,财政局反馈无意见,农发行反馈2个问题(1.将文件中“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县分行”称呼改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2.将文件第十二条中注明:轮换申请及轮换计划下达等工作应在当年1季度前完成),两条建议均已采纳,巴里坤县收储公司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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