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巴里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姚诚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地方立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将之作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争取援疆省市和相关专家学者的帮助,发挥巴里坤县立法专家组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平台,拓展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和采纳反馈,推动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让每一部法律条例都装满民意。
会议要求,立法要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聚焦“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严谨周密的论证评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创造性地解决巴里坤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成熟、稳定的政策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制度和行为准则,转化为各行业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转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巴里坤县“五城”创建提供法律支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坚定维护法制统一,开展地方立法要严守立法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坚守合法底线,保证程序环节不丢不漏、规定步骤不打折扣,确保立法活动本身的合法性。要把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四个方面作为起草、审核、审查修改条例的刚性标尺。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负责牵头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承担起条例起草的主体责任,各立法参与单位要增强立法工作“一盘棋”意识,注重加强和改进与其他参与方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要主动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了解情况、督促进度,指导起草单位做实调研起草工作、提高条例草案质量,确保立法工作聚焦县委决策部署,紧跟时代步伐,围绕发展大局,为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富有实力、更加独具魅力的巴里坤做出人大贡献!
巴里坤县立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各相关部门、县人大常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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