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2日,《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巴里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姚诚德参加会议并讲话,巴里坤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波出席会议,巴里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新娥主持会议。立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立法起草工作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辉涛汇报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说明,各单位负责人、立法起草工作专家组成员讨论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姚诚德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新疆实现总目标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巴里坤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之年。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今年立法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通过地方立法,切实提升巴里坤县城乡环境面貌和综合治理水平,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巴里坤而贡献力量。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一规划两纲要”决策部署,把开展立法工作作为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加以推进,确保以良法促善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要紧紧围绕“有力推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巴里坤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为巴里坤县“五城”创建提供法治支撑。

姚诚德强调,要严格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一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和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理解把握方案要求,倒排工期,加紧推动,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工作亲力亲为,督促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今年《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是县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履职担当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从即日起要进一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进行梳理,提出本行业本领域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具体举措,针对意见建议和具体举措罗列出本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为起草修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姚诚德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高质量地方立法。一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牵头起草的住建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抓紧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起草工作中的问题。二要及时报告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进度,指导起草单位做实工作、提高《条例》(草案)质量。三要统筹做好后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大法工委要统筹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立法工作按程序规定圆满完成。

供稿:张新龙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