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原由及背景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3〕10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为切实消除花城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面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做好花城平房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花城平房区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巴里坤镇团结路社区花城平房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九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老旧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作的重大工程,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稳定增长有机结合,按照民主决策、程序正当、补偿公平、信息公开的原则,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
(二)组织机构
主要明确了此次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办公室及领导小组职责。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主要明确了此次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涉及的主要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
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为巴里坤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
(五)征收范围及时间
阐明了征收范围为303省道以南花城片区,东河坝以西至七道巷以东的区域,第一期完成三道巷(半道巷)至七道巷共163栋及四平大院的征迁工作,第二期完成东河坝、青石巷、头道巷、一道巷、二道巷、三道巷共368栋的征迁工作;征收时间为2024年开始对花城片区整体推进征收。
(六)征收原则
主要阐明征收补偿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做好稳定工作的征收原则。
(七)房屋征收政策措施
主要介绍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安置地点、补偿标准、补偿款的领取和发放以及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件的办理和注销等相关政策。
(八)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
主要阐明了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及判定标准。
(九)附则
对《方案》未尽事项作补充说明。
三、重点审议事项
《方案》提出,征收范围为第一期完成三道巷(半道巷)至七道巷共163栋及四平大院的征迁工作,第二期完成东河坝、青石巷、头道巷、一道巷、二道巷、三道巷共368栋的征迁工作;征收时间自2024年开始整体推进。
征收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由实施征收主体单位按法定程序,结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参照《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3〕101号)文件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其中:住宅货币补偿标准不高于2380元/㎡,对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在营业中的房屋按照4300元/㎡标准进行补偿;产权置换根据巴政办发〔2013〕101号文件标准执行。门店、房屋及其涉及的土地等经营性场所,原则上选择货币补偿。
四、意见征集情况
2月22日,《巴里坤镇团结路社区花城平房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初稿形成后,县征收领导小组向县纪委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局、司法局等16家重点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经汇总,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花园乡人民政府、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家单位共提出意见建议5条,均已梳理修改。其余单位均无意见建议。
(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
建议将“巴里坤县供电公司负责拆迁区域内电力线路及设施的评估和切换工作”有疑义,巴里坤县供电公司只负责配合停电及拆迁过程中电力相关问题的技术指导。已采纳。已将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职责分工修改为“负责配合处理征收过程中涉及的电力问题。”
(二)花园乡人民政府
提出现花城平房区居民土地使用证一部分由花园乡发放,一部分由巴里坤镇等其他乡镇发放,还有一部分居民没有土地使用证。鉴于以上情况,花园乡人民政府职责应为:负责协调拆迁过程中由花园乡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居民以及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花园乡户籍居民涉及的土地、产权等纠纷问题。
(三)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建议将职责分工中负责电力管线切改协调工作划分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已采纳。已将相关职责分工修改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
(四)林业和草原局
提出拆迁区域内的公共林木属于城市建设内的公共林木,应由县园林所认定及出具砍伐证明,县林草局负责城市建设外区域的林木认定及砍伐。已采纳。征收区域公共林木认定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出具砍伐相关证明等)由县园林所承担。
(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电缆、电力管线切改属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职责。已采纳。已将相关职责分工修改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里坤县供电公司。
巴里坤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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