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233万元。按照《关于批复下达巴里坤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巴党农领字〔2024〕10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82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财规[2021]1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根据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效益。衔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巴里坤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衔接资金 |
1 |
产业帮扶精准到户项目 |
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场区 |
446.596 |
2 |
就业创业项目 |
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场区 |
217.87 |
3 |
巴里坤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海子沿乡部分) |
水利局 |
水利局 |
568.534 |
合计 |
1233 |
监督电话:0902-6825472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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