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吐哈油田三塘湖油气增产扩绿12.5兆瓦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吐哈油田三塘湖油气增产扩绿12.5兆瓦风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解放北路2331号一号办公楼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霖宁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忆春苑10幢三单元19E号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风电场计划安装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5MW。配套安装1.5MW/3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采用1路35kV集电线路接入巴里坤三塘湖油田19.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总投资8002.60万元。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4、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发放;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场址周边区域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拟建项目周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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