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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条湖能源分公司

三、报告编制单位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三塘湖乡约1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县三塘湖乡管辖。项目地面主要建设工业场地、场外道路及挡水坝等,矿井总建设用地面积为70.0229hm2,其中65.5760hm2已取得用地许可,其余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所占用地均为半荒漠地貌,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本项目用地符合巴里坤县城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已列入巴里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建井期间掘进矸石用于工业场地回填以及场外公路填方,无法利用的送矸石周转场暂存。本矿井建井矸石量为58.1万t,不产生掘进矸石,选煤厂洗后矸石量为54.84万t/a,根据工期安排,部分建井矸石可用于场地的回填,部分矸石需要在矸石临时堆放场存放,本次规划有矸石临时堆放场。

五、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地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报批报建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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