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哈密市巴里坤县实施城镇规划2025年第三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哈密市巴里坤县实施城镇规划2025年第三批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巴里坤县石人子乡大泉湾村一队。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名称:新疆致清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过境公路211号汇鑫花苑3栋5层1单元502室。
四、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境内,建设规划为:项目用地面积规模16.8607公顷,拟占用集体农用地16.4363公顷,包括一类工业用地4.2835公顷;商业用地3.5225公顷;消防设施用地2.2366公顷;机关团体用地1.778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1.4505公顷;城市道路用地2.3356公顷;公园绿地0.9317公顷;防护绿地0.3219公顷。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分析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风险等级,得出风险内容: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识别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估计分析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判断落实措施分析结论。
2、初步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土地征收政策落实情况;
(2)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引发各类治安事件及公众抱怨;
(3)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是否合理;
(4)征收补偿款是否能及时到位;
(5)土地征收后的用途是否合理;
(6)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风险;
(7)社会公众舆情危机传导。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利益相关者已经所属乡的各个村村民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相关利益,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县、乡镇政府、信访办。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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