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立新三塘湖8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立新三塘湖8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报告编制单位
新疆约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建站址位于哈密三塘湖镇东北部约60km,路径位于拟建岔哈泉220kV升压汇集站南侧。本工程线路自风电场区岔哈泉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kV侧间隔起至三塘湖北75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止,全线路径长约47km,电压等级220kV,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全线架设双地线,采用两根OPGW(24芯)复合光缆。该项目用地类型为国有未利用戈壁荒滩,不涉及林地草地。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地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报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工程周边区域及所属基层组织的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工程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