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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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民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共有189户413人享受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为678元/月,人均补助标准为550.22元/月,目前发放城市低保金67.86万元;全县农村低保户783户1867人,保障标准为6084元/年,人均补助标准为457.81元/月,目前发放农村低保256.48万元。

2、改善特困人员生活条件。目前全县特困人员147人,其中: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84人,已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到集中供养范围内,集中供养生活补助标准为1035元/月,分散供养生活补助标准为690元/月,护理费标准为半自理260元/月,全护理850元/月,一季度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费177.01万元。

3、扎实做好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疆内外应届大学生一次性救助学费5000元,疆内困难家庭应历届大学生每年生活费3000元/人,疆外困难家庭应历届大学生每年生活费6000元/人,全县低保家庭大学生186名,其中:疆内123名,疆外63名,一季度共发放低保家庭大学生生活补助11.04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扎实有效。一季度发放救助金14.3万元,累计救助70人次,坚决构筑困难群众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5、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实施75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全县共有7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4268人,其中: 75-79周岁2008人,80-89周岁2065人,90-99周岁189人,100岁及以上6人,发放标准分别为10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目前共发放高龄津贴197.8万元。

6、继续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1227人,困难残疾人422人,一季度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4.46万元。

巴里坤县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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