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补贴咨询(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哈市民(2024)37号文 |
巴里坤县民政局 |
享受城市低保人员 |
每人每月712元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书面申请→委托村(社)代为受理→报乡镇政府→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公示→报县民政部门→审核材料→经济核对入户抽查→民主评议→审批前公示→审批→发放低保金;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及护理费;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委托乡镇直接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发放临时救助金。 |
每月发放一次 |
每月15日前 |
0902-6822046 |
|
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哈市民(2024)37号文 |
巴里坤县民政局 |
享受农村低保人员 |
每人每年6816元 |
每月发放一次 |
每月15日前 |
0902-6822046 |
|
3 |
特困人员供养 |
哈市民(2024)37号文 |
巴里坤县民政局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 |
城市特困集中,分散供养和农村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35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标准每人每月820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半自理每人每月26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850元 |
每月发放一次 |
每月15日前 |
0902-6822046 |
|
4 |
临时救助 |
新民传(2022)7号文 |
巴里坤县民政局 |
一、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二、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因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家庭成员遭受意外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扣除各种赔偿、保险、社会帮困等资金后家庭生活困难的;五、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原则上1年内救助1次,救助标准不超过5000元。每人每次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5000元,且一年只给予两次补助 |
每月发放一次 |
每月15日前 |
0902-6822046 |
|
5 |
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
巴政办阅(2024)32号文 |
巴里坤县民政局 |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老人(含70周岁) |
70岁-74岁每人每月100元;75岁-79岁每人每月150元;80岁-89岁每人每月300元;90岁-99岁每人每月6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
申报办理程序。将“坚持个人申请和主动服务相结合原则”调整优化为“主动发放,免申即享”,老年人到龄当月直接享受高龄津贴。 |
每月发放一次 |
每月15日前 |
0902-6822046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