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高立法质量,2026年3月31日,县应急管理局在巴里坤政府网向全社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各部门(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公布电子信箱、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4月8日,共收到复函21件,其中意见建议5条,具体如下:
一、县消防救援局2条:(1)建议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聘请第三方专家隐患排查治理隐患管理办法》修改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聘请第三方机构技术指导服务管理办法》;(2)建议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方服务机构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分别由行业监管部门或县安委会下达挂牌督办文件,责任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挂牌督办单位,由挂牌督办单位组织验收销号。由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验收销号3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县安委办内容去除。
县消防救援局2条意见采纳第(1)条,将题目修改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2)条未采纳。原因:第三方服务机构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进行处罚,行业部门要督促整改,完成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二、县市监局1条:(1)建议第九条中增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县市监局1条意见采纳,改为需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县发改委2条:(1)建议第九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库管理清单;(2)建议增加加强专家作风建设。
县发改委2条意见建议未采纳。第(1)条未采纳,因为结合县域实际,当前我县还不具备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的条件与能力,待时机成熟,建立专家库后再进行修订。第(2)条未采纳,因为已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中设置对专家作风建设等相关管理条款。
其他单位无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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