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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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哈密市巴里坤县实施城镇规划2025年第三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石人子乡大泉湾村一队范围内,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4363,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5321日至202543

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张国军;电话:0902-6851189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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