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巴里坤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位于汉城东街18号的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及其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汉城东街18号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
二、征收范围
汉城东街18号房屋及土地(原巴里坤县宾馆)。
三、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四、公告期限
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
五、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人进行确认。
六、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自本预公告发布会之日起,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期限为1年。
联系人:阿迪力·许库尔
联系电话:0902-6805891
特此公告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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