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木巴村绿源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巴里坤县木巴村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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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对《新疆木巴村绿源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巴里坤县木巴村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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