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67号)《关于印发<哈密市行政事项许可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4〕3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共梳理了由上级设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0项,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新增9项、取消27项、修改4项,并对照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编制形成《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目前,清单已经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并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保持一致。
附件: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巴里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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