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哈密市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保障加氢站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加氢安全事故,助力氢能产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为方便群众和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政策,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加氢站是保障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氢能产业加速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规模逐年增加,我国加氢站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0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的管理规范。自治区发改委2023年8月发布《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氢能制、储、输、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规范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国多地,如广东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大连市、唐山市、济南市、武汉市、珠海市、广州市、郑州市、岳阳市、榆林市、上海临港区等地已经出台了加氢站管理办法,以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运营,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
哈密市将氢能产业作为发展的重要方向,为加快推动哈密市加氢站建设,规范加氢站审批与管理工作,保障加氢站安全高效运行,促进氢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两年。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依法依规,体现了有法依法、依法依规、无规循例的理念和原则,制度设计合理,具有现实必要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高,与同位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冲突,不违反上位法规定。
二、章节设置
(管理办法)分为八章三十七条,其中:
第一章是总则,共七条,明确了出台本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加氢站的定义,加氢站的主管部门及各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是规划与建设,共七条,明确了加氢站规划布点的制定,加氢站用地方式,加氢站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和加氢站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设计、监理要求;
第三章是经营许可,共四条,明确了加氢站需要办理的经营证照,以及加氢站经营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是运营管理,共四条,明确了加氢站经营企业运营条件以及主体责任与要求;
第五章是安全管理,共八条,明确了加氢站运营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要求,加氢作业规范要求等;
第六章是信息化建设,共一条,明确了加氢站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监测要求;
第七章是监督管理,共四条,明确了各部门行政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明确了加氢站主管部门的监督义务,确定了公众监督制度;
第八章附则,共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明确了氢燃料的定义。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加氢站的定义和范围。本办法所称加氢站,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罐)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及专门设施。
(二)明确划分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首先明确了住建部门作为加氢站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加氢站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加氢站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加氢站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引导加氢站、加气站一体化综合建设,负责加氢站核发或批复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推进。
(三)明确了加氢站规划要求和用地方式。经营性加氢站按照商服用地用途有偿使用,工业园区内或加氢站配套的制氢工厂(含储存氢气设备)不对外经营的按照工业用地用途有偿使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四)明确了加氢站运营条件。加氢站参照城镇燃气加气站管理,由县级以上加氢站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发加氢站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五)明确了加氢站经营企业必须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氢站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对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备品备件和更新报废等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应依法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明确巡查、检查的内容和周期,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应当根据加氢站可能发生的氢气泄漏、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每两年对加氢站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咨询电话: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资源管理科0902-2257972)
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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