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建筑用砂石矿、新疆巴里坤县东巴扎建筑用砂石矿、新疆巴里坤县循环产业园区北建筑用砂石矿共3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902-6822455
附件:1.关于对《新疆嘉恒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2.关于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德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里坤县东巴扎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3.关于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德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里坤县循环产业园区北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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