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明确巴里坤县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责任及包保检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有效防范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县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内容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安〔2025〕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巴里坤县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责任及包保检查事项调整如下:

一、政府领导包保矿山范围及包保责任分工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自治区矿山安全分级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安〔2023〕6号)文件精神要求,由巴里坤县属地监管并需要包保的煤矿有4处、尾矿库3处。根据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和包联乡镇的具体情况,现对包联分工明确如下:

煤矿包保责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瓦里汗·托合提买买提包保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吴荣磊包保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马朗一号露天矿;副县长李斌包保巴里坤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副县长谭克彬包保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尾矿库包保责任:副县长谭克彬包保巴里坤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索尔巴斯陶金矿选厂尾矿库;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震包保巴里坤久亦矿业有限公司老爷庙金矿尾矿库;副县长白翔包保巴里坤县大红山铜金矿选矿厂尾矿库。

二、煤矿安全包保重点检查事项

(一)检查入井人员登记情况,并与矿灯使用数量、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比对。

(二)检查井工煤矿各井口、矿石堆放场(储煤场)等地点监控视频安设情况,确认正常使用。

(三)掌握民爆物品使用量,采掘(剥)工作面月产量、进尺(方量)及销售量。

(四)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依法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是否按规定配齐“五职”矿长;矿领导值班值守和下井带班情况。

(五)检查矿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六)检查煤矿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运行及数据上传至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情况;查看煤矿智能化各系统常态化运行情况。

(七)检查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边坡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做到全覆盖,边坡预警信息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八)检查建设煤矿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在位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包保重点检查事项

(一)检查矿山是否按规定配备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地下矿山是否按规定配齐“五职”矿长。

(二)检查地下矿山入井人员登记情况,并与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比对。

(三)检查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及数据上传情况。

(四)检查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依法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矿领导值班值守和下井带班情况。

(五)检查矿山通风、提升人员的设备、排水、运输等井下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检查动火作业审批记录,是否经矿长审批。

(七)检查矿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八)检查露天矿山采场、排土场边坡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做到全覆盖,边坡预警信息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九)检查矿山对外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情况,是否对外包单位项目部、外包工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尾矿库安全包保重点检查事项

(一)检查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二)检查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数据是否上传。

(三)检查尾矿库坝体和周围是否存在挖掘、爆破等作业情况。

(四)检查尾矿库坝体是否存在裂缝、大范围渗透水、沼泽化等情况。

(五)检查尾矿库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性复核、排洪构筑物

质量检测和调洪演算。

(六)检查尾矿库是否配备足额应急救援物资。

(七)检查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头顶库”通往坝顶、排洪

系统附近的应急道路是否通畅。

(八)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隐

患整改工作。

附件:1.巴里坤县2025年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责任清单

2.巴里坤县2025年政府领导包保尾矿库安全责任清单

3.政府领导包保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4.政府领导包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5.政府领导包保尾矿库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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