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立法相关工作要求,巴里坤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巴里坤马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并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布电子信箱、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8月7日,共收到复函1件。具体如下: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函内容如下:
1.条例内多处条款仅将工作实施主体表述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未明确具体承办责任部门,建议对全文相关条款予以完善,逐条明确具体承办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权责明晰。
2.条例第五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巴里坤马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巴里坤马遗传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规划”,建议你部门严格落实精简优化专项规划的有关规定,对拟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确有必要编制的,按程序报批后列入清单管理;非必要或不具备条件的,不再编制完整的专项规划,改为编制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以切实精简规划数量、减轻工作负担、提升规划实效。
3.条例第六条“自治县人民政府畜牧兽医、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金融、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巴里坤马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建议本条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清晰划分履职边界。
二、其他单位无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巴里坤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