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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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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密市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田一般火区灭火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5-0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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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环审字〔2021〕8号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哈密市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田一般火区灭火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北东方向约87千米,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县三塘湖管辖,距离三塘湖乡中湖村约17千米。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3°14′47″,北纬44°20′48″。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拟治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田一般火区4处,分别为A、B、C、D子火区,呈条带状分布,北东边长约6700米,南西边宽约300米,治理面积约273724.63平方米。治理方式为地表裂隙及鱼鳞坑注水降温、挖除火源体、钻孔注水、注浆和黄土覆盖。主要工程内容为钻探工程、注水工程、注浆工程、剥离工程、黄土覆盖工程以及辅助设施建设,施工期约24个月。

二、工程总投资及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9399.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三、项目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

1.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煤岩层剥离、采土场黄土采装及黄土覆盖过程须采取洒水、遮挡等防护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用的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防尘措施,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和施工生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在注水和注浆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防止柴油、机油、汽油等有害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时清运至巴里坤生活垃圾填埋场;灭火工程施工过程中,剥离的土方严格按照剥离士方规范堆存,灭火工程结束后,对土方全部进行回填。4.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严格控制一次爆破钻孔数量,控制爆破时的振动噪声影响。5.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取土须在规定的土源地进行取土,禁止随意取土,取土深度不得超过批复深度,临时施工便道尽可能沿用火区范围内的原有简易公路,减少生态环境扰动。工程治理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和土地平整,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四、该工程由我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火区治理完成后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

2021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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