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惠民生”工作要求,积极建立节日期间平价肉投放长效机制,根据《哈密市节假日期间平价肉投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确保我县肉类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投放工作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抓手作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财政补贴”模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兜住民生底线、切实保障民生、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二、投放工作安排
(一)投放时间
全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在春节前(2025年1月17日-1月21日),第二阶段在古尔邦节前(6月3日-5日),第三阶段在国庆节前(9月22日-9月26日)。其他节日期间考虑我县肉类市场供应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再决定是否投放。
(二)投放品种、数量的确定
结合我县实际,投放量随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肉类投放规模。暂定第一阶段在春节,投放鲜羊肉6吨、牛肉6吨、猪肉5吨;暂定第二阶段在古尔邦节,投放鲜羊肉3吨、牛肉3吨;暂定第三阶段在国庆节,投放鲜羊肉5吨、牛肉5吨、猪肉3吨。可根据节日期间肉类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在确保肉类投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投放种类和数量。
(三)投放价格和补贴方式
牛、羊肉均按照低于市场零售价格10元/公斤标准投放,猪肉按照低于市场零售价格5元/公斤标准投放。对投放企业分别按照牛、羊肉8元/公斤标准给予补贴,猪肉5元/公斤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中。
(四)投放范围及投放方式
投放范围:城乡居民,优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放企业,采取定点投放的方式。投放企业承担平价肉的质量责任,负责投放全过程中肉类配送等工作。为保证投放效果,避免出现哄抢现象,每人限定购买牛肉5公斤、羊肉5公斤、猪肉5公斤。
(五)投放地点:牛、羊肉投放点巴里坤北门农副产品展销厅,猪肉投放点天马超市。
三、投放工作要求
投放企业要积极组织好货源,保证肉类质量和产量,严格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组织投放,确保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投放点要合理安排投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放秩序。每个投放阶段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全程监督投放和登记工作,并做好当日数量的汇总工作。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计种类和数量的资金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