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基本条件
1.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巴里坤县域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保障和技术装备,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量的60%。
4.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5.项目应具有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量化考核的目标。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争议。
6.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巴里坤县科技计划项目中无科研失信记录。
7.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需产出可考核的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咨询)报告、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专利、技术标准等形式。
8.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签订正式书面合作协议,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义务。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企业科研项目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组织实施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
(三)申报限项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在研项目(含未验收)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下设课题的项目,以课题计算;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课题)(含未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
2.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课题)累计超过2项的。
3.同一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的,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往年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类似的。
4.申报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完全委托其他企业(机构)开展研发的。
5.申报的项目已获得本县其他部门(包括上级)立项支持。
6.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有科技项目验收不通过或结题的。
7.申报指南提出其他明确申报限制的。
二、项目支持方式与资金安排
1.资助方式。项目立项采取事前立项、前补助支持方式。项目经评审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县商科工局签订项目合同书,财政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及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分阶段拨付。
2.支持标准。根据申报指南中项目所属领域,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具体为: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农业农村领域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优先支持具有明确、良好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1.指南发布:县商科工局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经县商科工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发布。
2.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主确定拟开展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说明,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主要领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至县商科工局。
3.形式审查:县商科工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专家评审:县商工局邀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或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5.党组会议审议:拟立项项目提交县商科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6.公示项目:对拟立项项目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7.政府会议审议:对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基本情况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8.下达立项文件:完成以上全部流程并确认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9.签订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推荐单位、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和经费预算书。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过程管理
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至市科技局。
3.执行周期2年以上且财政支持资金2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开展中期评估。
4.项目实施中确需重大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验收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书约定完成期限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技术验收与财务验收合并一次性进行。
2.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项目验收前应提交科技报告。
3.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三类。
(三)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财政支持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四)科研诚信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新科规〔2023〕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项目受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核心研究内容及经费预算。
(二)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巴里坤县科技计划项目,公务员(参公事业编)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巴里坤县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配套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对配套资金来源,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已有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非货币资产不能作为项目配套资金核算。
(四)项目申报应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和科技安全管理,防范科技伦理问题和安全风险。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生物医学研究必须提供依托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等,承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有相关资质可实施动物实验的单位证明材料。
(五)有涉密内容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保密措施报送,标注密级并单独报送。
(六)参与项目咨询、评审、评估、检查、验收等活动的专家,如与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利害关系(如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师生关系、上下级单位、同一单位等),必须主动申明并回避。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仔细阅读申报指南,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所填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单位需在“申报单位意见”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科研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3.项目经费预算详细说明
4.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等附件材料
5.科研诚信承诺书、自筹资金承诺书、有合作单位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须盖章并有法人签字)、企业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七、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2.《申报书》及附件材料2份,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受理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各单位推荐项目。
4.联系电话:18099723310,18309029799
5.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度巴里坤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巴里坤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自筹经费承诺书》
巴里坤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