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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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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自治县特殊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6-08-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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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政策体系统一性、严肃性和时效性,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对本局印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政策、新管理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无继续执行必要的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止文件名称及文号

决定废止:《关于印发自治县特殊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332号)。

二、废止理由

经逐条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自治区、哈密市最新政策文件,根据2025年6月26日,自治区新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5〕4号)有效期2年。《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新民发〔2012〕179号)同时废止。巴里坤县民政局征求各单位、法律顾问意见,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6年8月24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废止关于印发自治县特殊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332号)。

三、有关说明

1.本公告废止的上述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县民政特殊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工作的政策依据。

2.全县民政系统各下属单位、各乡镇()民政经办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禁继续适用已废止文件。

特此公告。

巴里坤县民政局

202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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