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双拥、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后勤、考勤、公务活动、车辆管理、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应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组织预算执行并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室:负责起草修审县人民政府县长的重要讲话、报告和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计划、总结、方案、信息撰写等各类文件、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各类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会务材料;协助处理领导同志分管和联系单位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室: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涉法事务;负责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办公室行政复查、复核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审查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自治区、哈密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县长、副县长批示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参与县委办公室及县委组织开展的专项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督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哈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转办的国务院、自治区“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留言线索核查办理工作;负责县长信箱等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和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