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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主要职责
2026-04-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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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巴里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报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

五、参与研究提出全对外开放有关政策意见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申报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核准备案项目的实施情况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配合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帮扶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贯彻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政策并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相关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能源设备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自治区、哈密市下达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落实市级下达的节能监察目标、任务。

十三、研究拟订县能源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哈密市能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实施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全能源行业管理,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自治区、哈密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生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开展能源国际国内合作;承担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

十四、贯彻落实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对口援疆规划衔接平衡。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拟订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县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监督管理、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军粮供应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哈密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六、履行县委军民兵地融合发展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职责,牵头负责联合办公室日常事务,与副主任单位建立工作协同运行机制。

十七、负责全县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协调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县国防动员规范性文件;规范国防动员行政执法行为;普及国防知识和技能。

十九、研究县国防动员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县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国防动员行动方案;指导县委军民兵地融合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编制专项规划计划。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督促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县国防动员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规范县国防动员组织指挥要素配置、信息链路、力量编成;监督指导新域新质专业保障力量建设,会同副主任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演练。

二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军事机关提出的军事设施保护需求,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中的问题。

二十三、协同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兵役征集、民兵、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兴领域等国防动员工作。

二十四、贯彻落实数据要素、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标标准规范、政策措施。

十五贯彻落实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自治区、哈密市大数据发展规划。·

二十六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二十七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十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数字政府的改革、建设、管理。负责推动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负责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

二十九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十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三十一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三十二协同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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