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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教育局部门职能
2023-05-1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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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委相关工作部署,起草或拟订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组织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部军训工作。

(六)指导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监管。

(八)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内地新疆班内派教师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各级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

(十一)承担巴里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哈密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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