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新疆政府网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新疆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站错误内容、涉未成年人有害内容举报电话 0902-6826836
 首页   走进巴里坤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链接>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主要作职能
2024-06-04 18:56  
[文章下载] [字号: ]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分局以下简称(巴里坤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哈密市委和巴里坤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领导,依据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履行行政职责。

第二条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和巴里坤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会同巴里坤县有关部门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负责巴里坤县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市生态环境局的业务指导下,调查处理一般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本辖区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县生态环境污染纠纷,落实巴里坤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四条负责完成上级下达减排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巴里坤县总量控制计划,督促巴里坤县企业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协助巴里坤县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负责巴里坤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哈密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巴里坤县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巴里坤县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第六条协调做好巴里坤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生态敏感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配合上级完成巴里坤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第八条依据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做好巴里坤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负责巴里坤县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巴里坤县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综合协调、信息、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分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十条完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