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委、市政府、巴里坤县委、县政府以及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