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财务室、政工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本单位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负责人:苏涛
联系电话:0902—7265996
(二)法治科:负责承办申请自治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人: 刘月春
联系电话:0902—7265960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 钟华
联系电话:0902—7265990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 刘月春
联系电话:0902—7265960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负责人: 于艳萍
联系电话:0902—726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