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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2024-04-1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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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负责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督促、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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