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本单位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负责人:李建新 联系电话:0902—7265996
(二)法治股:负责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订本系统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和管理;组织起草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人:卞春花 联系电话:0902—7176018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指导、监督各乡镇(场区)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负责人:闫玲 联系方式:0902—7264659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担申请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
负责人:卞春花 联系电话:0902—7176016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刘月春 联系电话:0902—7265960
(六)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和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于艳萍 联系电话:0902—7265148
(七)司法局派出机构:有14个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指导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指导辖区内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