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本单位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负责人:郝煜缘,联系电话:0902-7265996.
(二)法治股。承办有关单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订本系统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审查工作;承担县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和管理;组织起草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全县法治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人:卞春花,联系电话:0902-7176016。
(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刘月春,联系电话:0902-7265960。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办申请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
负责人:卞春花,联系电话:0902-7176016。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场区)、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负责人:闫玲,联系电话:0902-7264659。
(五)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和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于艳萍,联系电话:0902-7265148。
(六)司法局派出机构为14个基层司法所。分别是城镇司法所、大河司法所、奎苏司法所、三塘湖司法所、博尔羌吉司法所、花园司法所、石人子司法所、萨尔乔克司法所、海子沿司法所、下涝坝司法所、大红柳峡司法所、八墙子司法所、山南开发区司法所、黄土场开发区司法所。
主要职责是:1、认真指导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指导辖区内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3、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4、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司法所依法履职,切实提升服务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