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科教与文化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国库股、综合股、监督检查股、企业和资产股、金融协调股12个股室,有乡镇财政保障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个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党建、机要、保密、宣传、人事、机构编制、督查、应急管理、安全保卫、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接待、后勤、信息、培训、政务公开、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法治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孟茜,联系电话:0902-6825065
(二)综合股。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执行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保障资金;执行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全县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外资贷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各单位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监管;承担全县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承担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审核备案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的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县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
负责人:马海梅,联系电话:0902-6822136
(三)预算股。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财经会议题编纂工作、三保预算编制、负责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场区)工资的汇总审核;拟订县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全县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年度财政预算;指导和监督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场区)预算管理工作;拟订政府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县人民政府债务举借审批、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拟订化解政府债务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监督、偿还等工作;负责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工作问责意见;指导督促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场区)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场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人:裴晓燕,联系电话:0902-6822271
(四)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贯彻执行;承担总会计、财政专户核算;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制及公开工作;承担全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县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及管理工作;管理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承担全县非税征收管理工作,执行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全县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政策执行。
负责人:潘文会,联系电话:0902-6822014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县本级行政、政法、外事、市场、群团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阿丽雅古丽,联系电话:0902-6822016
(六)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县级教育、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全县科教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科技、教育、文化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余静,联系电话:0902-6822016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交通、应急管理、供销、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投资有关政策、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交通、应急管理等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金工作;参与拟订县本级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902-6821310
(八)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人影办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组织实施财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会审工作;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负责人:阿依登古丽,联系电话:0902-6821310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完善县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按有关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资金(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王玉霞,联系电话:0902-6824296
(十)企业和资产监督管理股。研究拟订县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开放、商贸领域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研究拟订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价值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事务管理和具体管理职责履行;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监督工作;负责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
负责人:牟雪玲,联系电话:0902-6822495
(十一)监督检查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承担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督促落实本部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负责人:马江,联系电话:0902-6825858
(十二)金融协调股。协调推动全县重大金融风险防控,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承担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审查、初审上报工作,监督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
联系电话:0902-682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