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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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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2024-03-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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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里坤县哈萨克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草原法》,《种子法》为全县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基本职务,组织实施林草种苗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协助林业和草原局制定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及种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并参与实施,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造林,育苗技术的具体指导和技术服务;林木、牧草种子的引种、实验、示范、技术推广及种子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

(四)负责林草地护修复工作,负责做好巴里坤湖湿地草原的灌溉、管护等修复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森林资源技术档案。承担全县草原、湿地动态监测,草原、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并科学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自治县半专业化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及森林草原防火物资的保管工作;认真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知识,对责任区内火警、火灾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扑救。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依法核发权限范围内林草种苗检验证书、林草种子标签工作。

(八)负责组织林草新品种的选、引、育、繁工作,负责林草品种审定和良种示范推广等工作。

(九)承办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小峰   联系电话:0902-7175815

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预报自治县森林病虫害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并提出防治计划意见;

(三)负责制定自治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技术方案和自治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方案;

(四)做好种苗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依法对违规调运森林植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五)认真落实《森林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实施森林病虫鼠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并做好防治前后的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鹏玉    联系电话:0902-7176070

三、巴里坤县哈萨克自治县治蝗灭鼠工作站

(一)负责全县蝗虫鼠害的防治工作;

(二)承担全县蝗鼠害的预测预报、生产防治。及时完成县草地蝗虫害监测及动态监测、调查研究、测报技术开发、测报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承担县域内蝗鼠害防治及灾情分析、治理、综合防治技术开发、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为全县农牧民提供蝗鼠药品服务工作;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志超    联系电话:0902-7111258

四、巴里坤县哈萨克自治县公益林管护站

(一)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林业生态建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工作,为全县森林资源基本建设做好服务。

(二)协助林业和草原局制定自治县森林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做好天然荒漠、半荒漠灌木林有害生物防治等公益林日常管护工作,对责任区开展定期巡护、督促、检查护林员责任完成情况。

(四)负责建立健全保护修复制度,完善森林资源技术档案。

(五)负责做好公益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责任区内的火警,火灾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全面做好公益林护分站监管等各项工作。

(七)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聂延福    联系电话:0902-717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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