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政府职能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 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政府职责
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