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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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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25-08-2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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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以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为核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和方式,实现对县域内道路运输企业的有效监管,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深入实施“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强化部门联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方式

规范入企执法,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重点检查为辅的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企业实施线上检查,也可以入户进行现场检查。

强化路检路查,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违规经营治理,结合行业实际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三、执法检查对象和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初数据统计:全抽查对象总计1583家,其中道路客运企业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7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77家,城市公交企业1家,出租汽车个体86个,驾培机构1家,汽车维修企业136家,客运站1家,托运部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4家。农村公路1123公里,交通在建项目工程9个。

以上执法检查对象数据发生变化的,巴里坤县交通运输局将进行动态调整。

(二)执法检查计划

1.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对象可在“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高风险企业中抽取。

2.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巴里坤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对县域在建工程项目每年不少于三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域“两客一危”、客货运站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驾培、汽车租赁,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新许可(备案)企业(无车普货企业增车前不作为检查对象),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道路)每半年至少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

4.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域普货(30辆车以上)企业年度抽查率100%;县域普货(30辆车以下)以及维修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检查,年度抽查率不低于20%。

(三)重点时段检查

在春运、两会、夏季旅游高峰、国庆等重点时段,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重要活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检查。

(四)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根据季节和客货运输经营特点,应当加强部门联合,除与相关部门签订联勤联动执法协议规定检查频次的以外,每年至少对县域客货运集散地、公路路口、公路收费站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和出租车停靠站点等重点点位开展一次联合巡查。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巴里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制度要求,实施行政检查,责令整改或者限期整改的事项,应当签发并及时送达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相应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发现问题需要抄告有关管理部门的,应当制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抄告函。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督促运输企业扎实开展从业人员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针对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在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检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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